此文章所引用的是鮑維均博士在 2012 年 3 月 4 號 的一篇講道,題目是「亞伯拉罕獻以撒」
摘要 - 兩個問題
作者是怎麼介紹以撒
從創世紀 22 章 的記述中,可以看到一些介紹的方式
2 節 「神說:“帶著你的兒子,就是你所愛的獨生子以撒」
3 節 「亞伯拉罕清早起來,預備好了驢,帶著兩個童僕和自己的兒子以撒」
6 節 「亞伯拉罕把獻燔祭的柴,放在他兒子以撒的身上,」
7 節 「以撒問他父親亞伯拉罕說:“爸爸!”亞伯拉罕回答:“我兒!有甚麼事?”」
8 節 「亞伯拉罕回答:“我兒, 神自己必親自預備獻燔祭用的羊羔。”」
9 節 「他們到了 神指示他的地方,亞伯拉罕就在那裡築了一座祭壇,擺好了柴,捆綁了自己的兒子以撒,」
10 節 「亞伯拉罕伸手拿刀,要宰殺自己的兒子的時候, 」
在這章經文中,大量重複的描述,要說以撒是亞伯拉罕的兒子。那這裏的「兒子」所要表達的重點是什麼,是不是只是想突出以撒「寶貝」的身份?
看到 創世紀 15 章 1 - 4 節的經文:
事以後,耶和華在異象中有話對亞伯蘭說:「亞伯蘭,你不要懼怕!我是你的盾牌,必大大地賞賜你。」 亞伯蘭說:「主耶和華啊,我既無子,你還賜我甚麼呢?並且要承受我家業的是大馬士革人以利以謝。」 亞伯蘭又說:「你沒有給我兒子;那生在我家中的人就是我的後嗣。」 耶和華又有話對他說:「這人必不成為你的後嗣;你本身所生的才成為你的後嗣。」
這裏所提到的「生子」,並不像是一個家庭問題這麼簡單。這其中帶有一些跟當時背景的問題,但更重要的是神要選擇一個民族來到歸向祂,而一個羣體、民族的開頭,就是他的後裔,所以「兒子」成爲了神賜福給亞伯拉罕這個應許的標記。
再來看到創世紀 16 章 1、2 節和 17 章 18 - 21 節的經文:
亞伯蘭的妻子撒萊不給他生兒女。撒萊有一個使女,名叫夏甲,是埃及人。 撒萊對亞伯蘭說:「耶和華使我不能生育。求你和我的使女同房,或者我可以因她得孩子(得孩子:原文是被建立)。」亞伯蘭聽從了撒萊的話。
亞伯拉罕對神說:「但願以實瑪利活在你面前。」 神說:「不然,你妻子撒拉要給你生一個兒子,你要給他起名叫以撒。我要與他堅定所立的約,作他後裔永遠的約。 至於以實瑪利,我也應允你:我必賜福給他,使他昌盛,極其繁多。他必生十二個族長;我也要使他成為大國。 到明年這時節,撒拉必給你生以撒,我要與他堅定所立的約。」
這兩段的經文,敘述了當時的亞伯拉罕是將以實瑪利當作自己的後嗣,也就是「兒子」,但神對他說,以撒纔是你真正的後裔,就是你的「兒子」 。
最後看到 創世紀 17 章 15 - 17 節和 18 章 10 - 15 節的經文:
神又對亞伯拉罕說:「你的妻子撒萊不可再叫撒萊,她的名要叫撒拉。 我必賜福給她,也要使你從她得一個兒子。我要賜福給她,她也要作多國之母;必有百姓的君王從她而出。」 亞伯拉罕就俯伏在地喜笑,心裏說:「一百歲的人還能得孩子嗎?撒拉已經九十歲了,還能生養嗎?」
三人中有一位說:「到明年這時候,我必要回到你這裏;你的妻子撒拉必生一個兒子。」撒拉在那人後邊的帳棚門口也聽見了這話。 亞伯拉罕和撒拉年紀老邁,撒拉的月經已斷絕了。 撒拉心裏暗笑,說:「我既已衰敗,我主也老邁,豈能有這喜事呢?」 耶和華對亞伯拉罕說:「撒拉為甚麼暗笑,說:『我既已年老,果真能生養嗎?』 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嗎?到了日期,明年這時候,我必回到你這裏,撒拉必生一個兒子。」 撒拉就害怕,不承認,說:「我沒有笑。」那位說:「不然,你實在笑了。」
這裏又再次重申了「兒子」這個問題。這幾段的經文,其實都是在記載「生子」的記述。但也並不是那麼簡單,這裏所預表的是,「神拯救人,是要使用祂的兒子」。當我們帶著這個背景再回到 22 章的記載,那就完全不同。這裏不再是將自己的「寶貝」獻上,而是將自己的「兒子」獻上,這裏真正重要的點並不在於是否是將自己的「寶貝」獻上了,是神應許的標記,難道就這樣沒有了嗎?「神,是不是一個不守約的上帝,是不是一個破壞自己手中工作的上帝?」
回到經文當中,14 節 「亞伯拉罕給那地方起名叫“耶和華以勒”。直到今日,人還說:“在耶和華的山上必有預備。”」。在這段經文記述的結尾,也是在說這部分的經文並不完全是在講述「亞伯拉罕的信心」,而也是在說「在耶和華的山上必有預備」。也通過這段的經文,才能夠理解到第 8 節中所講的「神自己必親自預備獻燔祭用的羊羔」。這裏亞伯拉罕對以撒的答覆,並不完全是欺騙以撒(在猶太人傳統中,以撒這時的年紀大約是 39 歲,並不是不明事理的年紀,所以也不會輕易的被欺騙),因爲與神同行了這麼多年,他知道神必然會有預備,只是怎麼預備,他並不知道。亞伯拉罕明白,神不是一個背約的上帝。很多時候,人似乎都會問神「神爲什麼會這樣,是不是一個背約的神?」亞伯拉罕已經給了答案,「耶和華以勒,在耶和華的山上必有預備」。
12 章與 22 章的試驗,哪個更困難?
要比較,可以看一看 12 章與 22 章有什麼區別。
12 章的時候,要將他的一切獻上,包括他過去的一切,土地、親戚、朋友等等和過去地方有關的一切,他都要獻上。但 22 章,這次不再是將自己的「過去」獻上,而是要將自己的「兒子」獻上,也就是將自己的「將來」獻上,不單單只是一個人的未來,而是一個家族的未來。所以這兩個試驗的比較,變成了是將自己的「過去」獻上容易,還是將自己的「未來」獻上容易?
因爲爲着將來,獻上過去,即使困難,但很多人都嘗試過;但如果不是爲着將來而獻上過去,而爲着神去獻上將來獻上,會不會再願意嘗試呢?在這裏亞伯拉罕將自己的將來獻上,是將自己的兒子獻上,那有誰願意真正的獻上自己的獨生兒子呢?神願意,神將祂獨生的愛子獻上,拯救了這個世界。
再回到第 8 節中,「於是二人繼續一起前行」。兩個人一起上山,但在後面的經文中,並沒有記載到兩個人一起下山的經文。之後的經文中,直到亞伯拉罕臨死前,都沒有再將兩個人一起記載。亞伯拉罕沒有殺掉他的兒子,但他已經將他的兒子獻給神了。而最終的結果,看到 15 - 18 節的經文:「耶和華的使者第二次從天上呼叫亞伯拉罕說: 「耶和華說:『你既行了這事,不留下你的兒子,就是你獨生的兒子,我便指着自己起誓說: 論福,我必賜大福給你;論子孫,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,如同天上的星,海邊的沙。你子孫必得着仇敵的城門, 並且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,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。』」 」。神的祝福,也就臨到了他。神在祝福他之前留下的問題,是你是願不願意,將自己的將來獻上給我。這也是神留給每一個人的問題。
願神賜福給你
個人的思考和領受
一些問題
關於「兒子」的記載
在聖經當中不止是有「兒子以撒」,也有寫到「兒子以實瑪利」,這一開始對我產生了一點懷疑,覺得是否這兩個點是一樣的,或者是鮑牧師所講到的有存在問題。
但看到聖經當中「兒子以實瑪利」的稱呼,第一次的出現,是在創世紀 17 章 23 節。而在此之前,都從未出現過一樣的稱呼。可見是在神對亞伯拉罕應許了以撒之後,也就是神向亞伯拉罕說清除了之後,纔有這樣的稱呼。在這之前是沒有使用過的。所以大概也可以說明,「兒子以實瑪利」所表達的含義是與「兒子以撒」是不相同的,並且「兒子以實瑪利」的出現上來看,也比較少。
「獻上」的問題
在音頻當中講到這段,我覺得是有點模糊,所以但從聽的內容來看,我沒辦法完全明白鮑牧師的意思。我是聯繫到他後來舉的例子和語氣上來推斷,他是覺得後者應該是更加困難的。
只是我覺得他在這個類比上,使用的並沒有很好。如果按照我所理解的方向進行逆向推斷,亞伯拉罕去應許之地,似乎像是「爲了未來,而獻上過去」,這與我對 12 章的經文理解有些不同,我覺得亞伯拉罕去應許之地,是爲了神而放棄過去,而不是爲了自己的未來。如果單純爲了自己的未來,可能沒有人會在不知道目的地是那裏的情況下,放棄一切舉家遷移。按我的理解,某種程度上,這是兩種完全不同的情況。所以可能在鮑牧師提到的兩個比較上,我沒有辦法按照他所說的去進行比較吧。
不過他最後所留下的問題或者說呼召,是點出了重點,也讓我對自己的生命進行了一些思考。
領受
其實在這段時間,我已經幾次碰到了這段經文。從日常讀經中,最近的靈修中,還有之前的一次和朋友的討論中,都讓我不得不去思考這段經文,當然每次的思考中,因爲在不同的環境和情景之下,得到的領受也不一樣。在寫這篇文章的過程中,因爲要避免傳達錯誤訊息,所以要變得比之前聽這篇講道,更加認真。幾乎是每間隔幾秒幾分鐘,就需要停下來,消化一下牧師所要講的重點。當然在這種情景下,也更容易發現之前所忽視的細節。比如在「寶貝」與「兒子」這個問題上,我可能很多次想當然的以爲,亞伯拉罕獻上的不單單只是寶貝那麼簡單。但都沒有明白到牧師想說的重點在於,這裏預表了神拯救人的計劃是如何。所以可能在這種環境中,也更適合去觸碰到一些自己都不曾理解到的點。
其實在之前,我就對粵語講道很感興趣。不同於國語講道,我覺得粵語講道更容易讓我進入到狀態,或者說我覺得讓我聽起來更加舒服。之後我也發現在網路上有許多的粵語講道,也有很多著名的培靈會是使用粵語爲主要語言的。所以我目前對 Blog 有兩個小小的計劃,其中的一個就是將 鮑維均牧師 上傳在 Youtube 的粵語講道,嘗試以文字的方式,翻譯成國語在我的 Blog 中,我也會保留粵語的部分,希望能給大家做一個參照,也能一起學習。
願上帝賜福給你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