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爲神成爲一位「大閱讀家」

記 《大閱讀家》有感

前幾天我的父親前往澳門,在回來的途中,順便去了浸信會書局,買了兩本特別的書。一本是我想要的《聖經》的現代中文譯本修訂本(Today’s Chinese Version) ,在店員翻找了半天後,終於找到了店裏僅存的一本,感恩;另一本則是我當時從未聽聞的由漢東尼(Tony Reinke)所著的《大閱讀家》(Lit! : A Christian Guide to Reading Books)。而因爲我的不瞭解,也讓我對這本書產生了一點興趣,又因爲我母親的推薦,這本書就也和聖經一起到了我的手上。因爲在大陸我無法購買到相同的紙製版書籍(這本書竟然沒有在大陸出版!),而我在家中的時間也只剩下短短几天,所以我就只能趕在離開前將它看完。不得不說,感謝神,讓我做了個相當正確的決定。

在假期的末尾,我閱讀《聖潔》(Holiness)的計劃幾乎進入到停擺的狀態。我在閱讀的過程中,因爲密密麻麻的論點論據而陷入了無止盡的缺乏當中,而我從中所得的亮光,也越來越稀少。也因爲這樣,我閱讀的樂趣逐漸減少,我似乎像是爲着讀完這本書而讀書,不像是爲了更加認識神或者成長而去讀這本書。這個情況在剛開始讀的時候,其實就已經有跡象表明。我過度的去收集書中的論點與論據,卻缺少了自己的思考,彷彿是在研讀聖經當中的律法,這從我所寫的讀後感中就可以反應出來。於是我開始是停止了我讀後感的更新,到後來,也停止了閱讀。但很感謝神,神通過這樣一本書,帶到了我的面前,讓我發現了自己的問題,並產生了思考,反思自己應該如何去學習閱讀的功課。

「在你的光中,我們必得見光。」 詩篇 三十六篇 9 節

我是否該重新思考自己閱讀的價值觀是不是出於神的?在出埃及記中,以色列人見證了第一家出版社所出版的第一本書 — 銘刻著十誡的兩塊石板。是神親自用祂的指頭所寫的。書本,就在那時被神發明了。而我是否又有從神而來的眼光去閱讀那些書的?作者講到了他自己的一段經歷,在他開始閱讀聖經時,習慣用筆將每一條誡命標記出來,但在他用了許多時間去標註聖經,卻發現自己跟沒有聖經是一樣的,因爲他發現,他正用這聖經的知識,把基督推在一旁,想靠著順服神的律法來贖回自己的罪,看不見神的榮耀。我被他的經歷提醒到了。或許在讀聖經或者《聖潔》時,我始終是在黑暗裏閱讀,被自己的罪與自以爲的義所矇蔽。我讀的越多,卻得不着益處,也不能完全的理解,因爲我只看到了一堆的論點與論據,並試着靠自己去嘗試。而我所記錄下的,也只單單是被記錄下的。這樣的閱讀,也只會造就自己的痛苦,加深自己的不理解,更加看不到亮光,因爲我已經看不到救主的榮耀了。我也需要改變我的閱讀方式,將這帕子扔在地上。

在這本書中,也讓我看到了我生命中另外的問題。作者談論到了因爲我們的罪,圖像所對我們產生的影響。因爲我們的罪,我們容易相信「眼見爲實」的價值觀,我們喜歡自己能夠看得見、摸得着的事情,因爲我們害怕未知。我們喜歡自己所能控掌握的事情,以至於對神,我們也是如此。以色列人在曠野爲自己造了那一座金牛犢,也是因爲「不曉得發生了什麼」,他們需要一個看得到摸得着的神,自己所能控制的神。所以「圖像」,更容易被我們的罪所利用。我想到自己有時也過度的在意一些所謂的「圖像」,並自己給他們確立一個意義。像是以色列人在打仗時,將神的約櫃帶到陣中,以爲這是神與他們同在的「標記」。我常常會犯這樣的錯誤,因爲自己的「不信」,會想要將一些所能看到的事物,自己給它們確立一個「特殊的意義」,讓我能夠感覺自己在做一些選擇的同時,也有神的同在。但事實是我大錯特錯了。以色列人也因此,讓神的約櫃落入他人的手中。我不應該將一些圖像或自己認爲的標記,當作「偶像」,神的同在不需要我們檢測,因爲神一直與我們同在。我需要,重拾那份起初的信心,破碎自己內心當中的偶像。

整本書看下來,我時常都在被更新我的價值觀。像是基督徒需要「想象力」和如何對待非基督教書籍。基督徒與想象力的關係是我從未思考過的層面。我的想象力其實不算出色,這點我從我高中數學的幾何部分的學習就很容易看出,我時常無法想象出立體幾何的圖像,稍微複雜的圖像我就需要依賴畫圖才能思考。但作者的觀點是**如果沒有好好培養想象力,容易不經意地就忽略了聖經當中的想象文學,以致反過來造成某種程度的靈性萎縮。**所以似乎在閱讀中培養自己的想象力,有助於基督徒更加的瞭解聖經。而且我們的信仰,本身就需要一定的想象力。

而在對於非基督教的書籍上,作者提出的一個觀點是我們需要避開某些將邪惡美化的書籍。這就讓我想起了大陸一位名叫劉慈欣的作家所寫的《三體》裏面的黑暗森林法則。似乎是在美化着所謂的邪惡。基督徒可以接收這世間的黑暗訊號,因爲即使是在聖經中也充斥着人類所犯的罪惡。殺人,強姦,盜竊……也並不是因爲它是聖經就未曾出現過。但基督徒需要注意的是,書中對邪惡所展現出的價值觀。在電影《少年派的奇幻漂流》(life of pi)中,講到了吃人,甚至是殺害親人的情節,但電影並沒有美化這些行爲,而是讓人明白這些情況也只有在極端的情況下才會發生,人類社會中,就需要學會抑制你「心中的猛虎」。但可能在其他的影視作品或者書籍中,傳遞出來的價值觀卻不是如此。電影《寄生上流》中就帶有「窮人作惡可取」的價值觀反應,過度美化了裏面角色所做的事情。基督徒需要學會判斷,因爲我們有着最爲正確的判斷依據 — 聖經。當我們對聖經有足夠的瞭解時,就會用聖經作爲價值觀的標準,也才能在黑暗堅定不偏移。

而在對待書或者讀書,我們也需要一個從神而來的價值觀。因爲一切的善或真理,都是來至於神。所以我們應該爲着神去看到他的真理,不論是在聖經或是其他的書籍中。當你選擇一本書時,最先需要明白的也是如此。並且,一切的書都不能超越聖經的地位。在作者自己所做的優先選擇的6類書中,聖經永遠是他所選擇的第一位。他也會講最多的時間,花費在閱讀和專研聖經上。反而最引人入勝的小說,被他拋棄在最後,只花最少的時間在其中。對於我這種不太讀書的人,反而將小說放在首選,現在想想都覺得有些可笑。

很感謝神,讓我透過不止一本書,改變我的生命。也在我需要的時候,憐憫我帶我看到自己的錯誤,也透過別人的經驗來改變自己的閱讀方式。神希望我們「聽」,也不單單是只透過親口說話的方式,有時也是從聖經中來提醒我。所以更需要爲神,做一個大閱讀家。最後透過作者的一段話,勉勵自己能在今後的人生更多的閱讀,也推薦弟兄姊妹,有機會讀一讀這本書吧。

此時,基督徒讀者的座右銘又在我們耳邊響起:「在你的光中,我們必得見光」。我們是謙卑的,卻也受到鼓舞。我們拿起一本新書,奮力前行,不是像奴隸服勞役那般不甘不願,而是如同被釋放的罪人,在神賞賜的恩典中,歡喜閱讀。我們奮力前行,不斷閱讀,爲著在書中所獲得的亮光,也爲了祂啓示的恩典照亮我們的前路,感謝神。

Written by Daniel
Last updated on Apr 02, 20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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